中远海特(600428)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 上。提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同届董事会董事组成,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 生,可连选连任,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 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应根据第四至五条的规定予以补选。 (四)对董事人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