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提供担保六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发生“财务资助”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发生交易六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12]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出现特定情形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17] - 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9]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特定重大资产或担保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5]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通过[27]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30]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1] - 公司风险投资及对外担保报董事会批准,超权限经股东会审议[3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权限按规定执行[33]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35]
日月股份(603218)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