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股份(603218)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披露与补选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核查与赔偿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任人员承诺事项履行进展[7]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可要求公司赔偿[5]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应提交书面说明[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