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正电气(60506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天正电气天正电气(SH:605066)2025-08-28 14: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71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475.0125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起设立股份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0475.0125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权结构 - 天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062300股,持股比例57.42%[13] - 王巍等5人各持股3999680股,持股比例5.33%[13] - 王华林持股1992000股,持股比例2.66%[13] - 郑松林持股1091600股,持股比例1.46%[13] - 郑祥展持股990000股,持股比例1.32%[13] - 周松华持股893800股,持股比例1.19%[1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31]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35] - 控股股东应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豁免[35] - 控股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公司重大事件[35]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80] - 交易指标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2]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