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603288) - 海天味业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和洗钱行为 1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职业行为, 促使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 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员工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 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 收受商业贿赂或回扣; (二) 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 非法使用公司资产,侵占、挪用、盗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