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603288) - 海天味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中应 包含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 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时,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 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提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