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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味业(603288) - 海天味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海天味业海天味业(SH:603288)2025-08-28 14:06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1 第一条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的规定,以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 责任和义务,享有相应工作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可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 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处理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