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603288) - 海天味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名,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4]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受处罚或谴责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或六家香港上市公司任职[10]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满足特定条件[1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7]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7] - 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0]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专门委员会运作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满足条件可开临时会[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28]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4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