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补选规定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4] 任期规定 -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通知 - 委员会召集人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7日内签发召开会议通知[12] - 董事会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会议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2] 履职规定 - 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情况或一年内出席会议次数不足总次数的3/4,视为不能履职[13] 会议举行 - 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当所议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会议由过半数无利害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若出席会议的无利害关系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1/2,应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工作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18] - 劳动工资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准备会议资料并与有关部门联络[19] - 劳动工资及财务管理部门应制定工作制度和程序报董事会备案[19] - 有关职能部门要为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工作提供支持配合[19] 会议记录 - 委员会会议需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23] - 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届次、召开方式等多项信息[23] - 出席委员和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21] - 会议记录应在会后合理时间送交全体委员[21] 材料保存 - 会议相关材料由董事会秘书按档案管理制度保存[2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规则解释 - 本规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董事会[25]
海天味业(603288) - 海天味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