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味业(603288) - 海天味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1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含续聘、改聘,下同),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三) 根据需要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调研; (四) 负责对已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 负责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有关的统计、汇总、分析和 上报工作; (六) 处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的投诉事项和其他事项。 第八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