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审议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情形除外,且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交易累计计算 - 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交易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审议规定,已履行义务的不再重复计算[16][18][19][2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双方协商确定[10] 审议程序与表决 - 关联交易应履行审议程序,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规避审议和披露义务[8]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2] - 关联交易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报请审计委员会出具意见[2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数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8] 文件保存与子公司规定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程序,参股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执行[32]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首次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1] - 已审议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1]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22]
圣邦股份(3006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