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4] 交易审议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50%以下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50%以下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50%以下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50%以下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2] 财务资助 -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度各一次[18] - 七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8]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9] 通知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有多项限制原则[22]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等非现场方式召开[30] 职权授予 - 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其他董事或总经理行使,授权内容应明确[14] 累计计算 -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审计意见说明 - 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16] 决议形成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25]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6] 暂缓表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秘书聘任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1]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3] 规则修订 - 本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34] 术语定义 - 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低于”“少于”“不足”“超过”不含本数[34] 规则解释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圣邦股份(3006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