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14]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等[21]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1]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交易由出席会议非关联关系股东投票表决,普通事项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通过,特别事项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2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5]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和结束时间有规定[17] -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会议并公告,同时报告[22] - 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时,下次股东会继续选举直至选足[29] - 股东会审议发行优先股需就种类和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3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说明[32]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33]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3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经理组织实施[38] - 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38] - 董事长对部分股东会决议执行进行督促检查[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40]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40]
升达林业(0022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