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兼任[3] - 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4]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2] - 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行使特定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9][20] - 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8] 独立董事费用与权益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8]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8] - 不应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享有要求公司购买责任保险权利[29]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32]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32]
升达林业(00225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