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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华控赛格华控赛格(SZ:000068)2025-08-28 14:06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5][6]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变化,可同比增加或减少当年可转让数量[6] 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6]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9]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9] 股份锁定规则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申报数据锁定董事、高管证券账户中本公司股份[10]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自公司申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信息并办理股份加锁解锁事宜的两个交易日内起,离任人员所持股份全部锁定[12] -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其增持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12] - 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期满,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解锁[12] 人员聘任规定 - 公司拟再次聘任离任三年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报告深交所[13] - 深交所收到聘任相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公司方可提交审议[1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3] 制度生效情况 - 制度于2025年8月27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