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9] - 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20]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等内容[16]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配)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董事会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送决议公告及备查文件[29]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24] - 涉及公司收购、合并等导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交易价格,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26]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通知应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2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以上股东提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前十天提交董事会[28] 责任人相关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1] -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另聘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32]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4]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49] - 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需刊载于指定报纸和证券交易所网站[49] - 公司在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义务或披露信息有问题,公司按不同情况处理责任人[5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和修改[54]
华控赛格(00006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