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603368) -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 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具体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参股公 司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 息管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报送、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 人不得公开或泄漏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和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