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603368) -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 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的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不得通过 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前述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 1 第一条 为规范对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