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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603218)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日月股份日月股份(SH:603218)2025-08-28 13:46

选聘条件与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条件[3]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6] 分值权重与费用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9] 选聘程序与资料保存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步骤[10]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人员任职与期限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改聘相关规定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15]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3]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通知相关方,股东会表决时事务所可陈述意见[13] 其他规定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多次变更等[17] - 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7] - 公司选聘时要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并明确责任[18]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聘用存在特定情形的事务所[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修订[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