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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30046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惠伦晶体惠伦晶体(SZ:300460)2025-08-28 13:06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惠伦晶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未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