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30046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进一步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间 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或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