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制度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是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4][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离职后原则三月内聘任新秘书[7]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7]
董事会秘书制度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是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4][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离职后原则三月内聘任新秘书[7]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董事会秘书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