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需及时报告[9] 信息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时限为事件发生或知悉当日[24]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口头或电话报告并书面送达相关文件[16] - 信息报告义务人按不同时点和情况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7] 信息处理流程 - 分、子公司重大合同等实施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履行程序[17]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分析判断并决定处理方式[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汇集分析信息、汇报披露及沟通培训等[22] 信息管理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21]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6] 责任与制度 - 未及时上报或违反保密义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3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时亦同[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32] - 制度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3]
影石创新(6887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