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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丰钻石(83972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惠丰钻石惠丰钻石(BJ:839725)2025-08-28 12: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127.5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4]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80] 人员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规定 - 股东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收购人持有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或收购等情况需发全面要约收购[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下,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7]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管[8]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8][9] - 公司董事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9] - 公司董事等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8][9]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相关事项,未执行时股东可诉讼[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股东提出查阅相关信息书面请求后,公司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1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13]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向相关方请求诉讼或直接向法院诉讼[14][15]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8]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9]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75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9]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需审议[19]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审议[19]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审议[19] 担保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2]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的对外担保的金额或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4]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5][26][2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通知[25][26][27]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7] -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27]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44][4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4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15日[4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5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5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6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61][6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7]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9] 其他 - 2025年8月28日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相关内容[82]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