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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祥生医疗祥生医疗(SH:688358)2025-08-28 12:26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应当在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