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 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 1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 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对董 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