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祥生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 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七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