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688358) -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 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执行财务 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 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经董事会 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