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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证券(6011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首创证券首创证券(SH:601136)2025-08-28 12: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不含日常经营交易)[9] - 审议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 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情形发生 2 个月内召开[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反馈,同意则 5 日内发通知[2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10 日内反馈,同意 5 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21]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 2 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 21 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一般不得变更[28]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资料[2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32]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经公证的授权文件,至少应于委托表决的会议召开前或指定表决时间前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3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无副董事长或其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其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9] - 主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议题无关、有待调查、涉及商业秘密、损害股东共同利益等质询[39] - 主持人表决前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39] - 因特殊原因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40]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31] -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职责[2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4]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权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提案[47]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或股东会同时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每位董事获选最低票数应不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49] - 因董事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者,票数相同者进行第二轮投票,仍不能确定则 2 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补选[4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53]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55] - 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主持人应组织点票[5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相关信息[5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5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包含多项内容[55]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永久保存[56]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具体承办[58] - 新任董事自决议通过之日就任,任免需备案[58] - 派现、送股等提案在股东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5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 60 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59] - 本规则自 H 股上市之日生效,原规则失效[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