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自行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选举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决议通过比例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4] 表决结果认定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0]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1] 章程相关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6]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26] - 规则与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26]
海天股份(6037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