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生物(68829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或未 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 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化运作以及资产控 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 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 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 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