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应为独立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职责 - 拟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履职并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8] 薪酬政策审批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其他工作细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