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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强力新材强力新材(SZ:300429)2025-08-28 12:00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后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其他 方式公开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开披露的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 专户。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