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3006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隆盛科技隆盛科技(SZ:300680)2025-08-28 11:59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审批事项 - 五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等除外)[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11] - 单笔对外捐赠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不超2000万元等捐赠须经董事会审议[11]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应在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20]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书面通知[2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表决一人一票[18]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3]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撤换[25] - 独立董事同样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5] - 董事会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关联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8][30]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30]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含召开信息、出席人员等内容[32]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不签不说明视为同意[33][34]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4]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