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300680)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8] 财务资助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下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10] 资产交易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计算标准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股权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15]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控股子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为计算标准[16] -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特定相反方向两个交易,按单个方向交易涉及指标较高者计算[13]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13]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组织,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