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600283)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年修订)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 范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 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对象为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十一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二人。 董事长除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之外,享有以下特别 处置权:遇突发事件或紧急事项,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先商量 处置,然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设董事会公章一 枚,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第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 1 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该董事不能履行职责,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