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业企业(600641)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 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聘任 第三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裁若干人。 第五条 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六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裁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