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发行3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2] - 截至2025年8月26日,“金钟转债”累计转换为公司股份6,388股[3] - 公司总股本由106,617,116股增加至106,623,504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6,617,116元增加至人民币106,623,504元[3] 章程修订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6] - 原章程“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15] 重大事项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需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8]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对除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外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9]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21]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22]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26] 投票与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与会股东所持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37]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4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6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64] 其他事项 - 公司根据规定组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集团,集团母公司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75]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共涉及31项制度[78]
金钟股份(301133)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