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在规定期限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资产评估、审计结果书面通知股东[22]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23][24]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3][2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26] 投票相关 - 投票权征集人应于股东会召开10天前发布公开征集公告[30] - 委托人撤销投票权委托应在股东会召开48小时前书面通知[3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3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1]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45]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6] - 股东会审议董事选举提案,应对每个候选人逐个表决[4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等[51]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4]
双良节能(600481)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