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二章 适用情形与条件 第六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