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确保内幕信息登记档案真实、 准确、完整。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归档和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