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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阳新材华阳新材(SH:600281)2025-08-28 10: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9月20日获批首次发行10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440.2025万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1440.2025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用途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凭证,需提供书面文件[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多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6]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7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0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8] 其他 - 公司党组织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每届任期5年[69][70] - 公司纪委由3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70]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