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3012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9] - 最近三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9]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拟聘任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3]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7]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离职 - 出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15]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解聘[15] - 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15]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原则上应在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新秘书到岗[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与国家法律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