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议 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仅由非执行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大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