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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宁波港宁波港(SH:601018)2025-08-28 10:20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主席和委员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主席和 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 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责权限范 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