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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睿创微纳睿创微纳(SH:688002)2025-08-28 10: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除公司本身外,董事、高管等也是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应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并遵守公平等原则[7][10]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1] 披露渠道与豁免情况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10] - 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4] 商业秘密披露管理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并登记相关事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1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1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度季报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9] 定期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21][22] 业绩预告与说明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3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3]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包括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25][2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2][34]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6] 诉讼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应披露[37] 业绩快报更正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披露更正公告[40] 信息披露管理架构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证券投资部是日常工作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42]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应配合披露[46][47] 报告编制与审批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临时报告由证券投资部编制,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51][52] 信息审核与发布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提交审核并披露,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54][55][56] 档案管理 - 证券投资部负责管理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董事会秘书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及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期限不少于10年[60][61][64] 保密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内部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处分,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规定处理,对违规人员责任追究、处分情况应报告证券监管部门[67][70][71][72] 时间定义与制度生效 - “第一时间”指事项发生当日,“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7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