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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600755)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SH:600755)2025-08-28 10:13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5] 选举与罢免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自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通知要求 - 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不迟于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多项限制条件[19]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4]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关联表决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等多项内容[30]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等,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1]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3]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