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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600755)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SH:600755)2025-08-28 10:13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为关联人担保另有规定[4]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担保披露与管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3] - 公司担保主办部门应每半年对担保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检查清理[14] 时间规定 - 制度中“及时”在公司内部汇报指一个工作日内,对外披露指两个交易日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