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范股份(601700)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 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应当保证上交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上交所只接受董事会秘书或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变动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