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600095) - 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